掩耳盗铃
掩耳盗铃朗读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‖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┃,钟况然有声。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┃,遽掩其耳|。
恶人闻之,可也|;恶己自闻之,悖也|!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┃,遽掩其耳|。
恶人闻之,可也|;恶己自闻之,悖也|!
范氏之亡也|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|,则钟大不可负|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|?秩宋胖峒阂玻嵫谄涠鷟。恶人闻之|,可也|;恶己自闻之,悖也‖!
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翻译及注释
翻译
范氏逃亡的时候‖,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,想要背着它逃跑‖。但是‖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‖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‖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‖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‖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‖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‖。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,这是可以理解的‖;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‖,这就太荒谬了。
注释
(1)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‖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‖,逃在齐国。
亡‖,逃亡‖。
(2)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
(3)则:但是
(4)负:用背驮东西‖。
(5)锤(chuí):槌子或棒子‖。
(6)况(huàng)然:形容钟声。
(7)遽(jù):立刻‖。
(8)悖(bèi):荒谬〓。 (8)恶(e):害怕。
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寓意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〓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〓,它总是要响的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〓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〓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〓,以为如此〓,客观就不存在了〓,这和“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”一样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〓。《掩耳盗铃》的诗词大意
范氏逃亡的时候〓,百姓有到钟的,想要背着它逃跑〓,那钟大不可辜负〓;用铁锤摧毁它,钟是一样的声音〓。生怕别人听到的而剥夺自己的〓,突然捂着自己的耳朵。
不愿别人听到的〓,可以的〓;讨厌自己听到的,荒谬的〓!*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(AI)〓,仅供参考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