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崇论宏议”〓。亦作“崇论谹议”。亦作“崇论吰议”|。
⒉ 原谓高论博议|,后指高明宏大的议论‖。
⒈ 亦作“崇论宏议”。亦作“崇论谹议”、。亦作“崇论吰议”。原谓高论博议|,后指高明宏大的议论|。
引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且夫贤君之践位也……必将崇论閎议,创业垂统|,为万世规|。”
閎|,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下》作“谹”|,《文选·司马相如<难蜀父老>》作“吰”。 清 梁章鉅 《归田琐记·堵江口》:“阮云臺 师谓此崇论宏议|,不当仅以诗论也|。”
柳亚子 《<二十世纪大舞台>发刊词》:“《阳春白雪》|,曲高和寡|,崇论閎议|,终淹没而未行者,有之矣|!?br />鲁迅 《彷徨·高老夫子》:“但 高老夫子 却不很能发表什么崇论宏议!?/span>
⒈ 崇高宏伟的议论‖。也作「崇论宏议」。
引《史记·卷一一七·司马相如传》:「必将崇论闳议‖,创业垂统‖,为万世规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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