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谬论,欺世之论。
⒈ 谬论,欺世之论。
引南朝 宋 谢庄 《索虏互市议》:“交易爽议、,既应深杜;和约诡论、,尤宜固絶 ⅲ”
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四:“大言滔天、,诡论灭世,盖指 介甫 也、 ⅲ”
梁启超 《菲斯的人生天职论述评》:“而投时翫世者流,或反乘弱瑕以骋诡论、 ⅲ”
⒈ 诡谲的言论。
例如:「他以诡论来煽惑盲从的群众、 ⅲ」
⒉ 理哲学上指似非而是,似是又非、,常自相矛盾的命题或论证、。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、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