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官吏上奏,论述自己意见。
⒈ 指官吏上奏,论述自己意见。
引《新唐书·刘仁轨传》:“河南道 安抚大使 任瓌 上疏有所论奏┃, 仁轨 见其稾┃,为窜定数言々В”
宋 王安石 《论馆职札子》之二:“若陛下以臣前所论奏为合於义理┃,即乞悉置此九人者以为三馆々В”
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经籍会通二》:“因以论奏之言┃,附载各书之下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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