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魏、、晋、南北朝的一种官吏选拔制度〓。
⒈ 魏、晋、南北朝 的一种官吏选拔制度|。 魏文帝 曹丕 黄初 元年采纳吏部尚书 陈群 的建议|,各州、郡设立中正官|,将各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为九等(九品)|,供朝廷按等选用,谓之“九品官人法”|。沿至 晋|、南北朝,选取专重门第|,致“下品无高门|,上品无贱族”,成为世族豪门把持政权的工具|。 隋文帝 时废除此制|,改行科举制。参阅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群传》‖、《宋书·恩倖传论》‖。
⒈ 三国时魏文帝定九品官人法,郡邑设小中正‖,州设大中正‖,品第人才,由小中正以九等排定高下‖,上报大中正‖,核实后上报司徒,司徒再核‖,然后付尚书选用‖。晋、南北朝皆因袭其制‖,至隋始废‖。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‖,如有冒犯‖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