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委以重任。
⒈ 谓委以重任┃。
引宋 曾巩 《左右正言制》:“左右之臣┃,以言为职。事有得失关於理体┃,利害繫於人情┃,或方兆於几微,或已施於命令┃,论皆可及┃,谊无不从。选用特殊┃,寄属惟重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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