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作郡太守|。
⒈ 谓作郡太守、。
引《宋史·黄洽传》:“艺祖 惩藩镇偏重之失,不欲兵民之权聚於一夫之手。今使主兵官兼郡寄‖,是合兵民权为一‖。”宋 陆游 《会庆节贺表》之二:“兹膺郡寄‖,復在王畿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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