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颁发赐予、。
⒈ 颁发赐予、。参见“颁发”。
引清 顾炎武 《读<隋书>》:“平 陈 凯旋、,因行庆赏、,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,达於南郭、,以次颁给、。”
清 富察敦崇 《燕京岁时记·赐冰》:“京师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、,各衙门例有赐冰、。届时由工部颁给冰票,自行领取、,多寡不同、,各有等差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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