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总而言之。
⒈ 犹总而言之〓。
引宋 孙奕 《履斋示儿编·正误一·寿堂》:“今士人尺牘中称人之母曰‘寿堂’〓。盖不知忌讳。案 陆士衡 挽歌云:‘寿堂延魑魅〓 ’注曰:寿堂,祭祀处……又指丘塜为寿堂〓。究而言之称人之母者岂不背理伤义乎〓?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王冶秋》:“但究而言之,远胜于罗马字拼法无疑〓 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〓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