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。
⒈ 继承〓。
引唐 白居易 《为崔相陈情表》:“德宗 皇帝念臣亡伯位高无后|,以犹子之义〓,命臣继绍,仍赐臣名、 ⅲ”《元典章·户部三·承继》:“父子嗣续,人伦大本,同宗继绍、,气脉感通、。”林纾 《与姚叔节书》:“夫瞢然不审 中国 四千餘年继绍之絶学、,则蔽於东人之言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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