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解送发配|。
⒈ 解送发配。
引《清会典·刑部·尚书侍郎职掌四》:“若外省人犯咨解到部|,后始告留养者|,取具该犯确供|,一面解配,一面行查|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‖,仅供学习‖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‖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