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惑乱君主;箌,通“营”。
⒉ 归还给主人|。
⒈ 惑乱君主|。还|,通“营”|。
引《荀子·成相》:“曷为罢,国多私|,比周还主党与施|。”
王先谦 集解引 王念孙 曰:“还读为营|。比周营主|,谓朋党比周以营惑其主也 ”
⒉ 归还给主人‖。
引《南齐书·明帝纪》:“詔省 新林苑,先是民地‖,悉以还主‖,原责本直 ”
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馀·委巷丛谈》:“其时火逼‖,诸丐者争为搬挈家资,火息‖,尽以还主‖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‖,仅供学习‖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‖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