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北宋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‖。
⒈ 北宋 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。
引宋 苏轼 《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》:“今 河朔 西路被边州军┃,自 澶渊 讲和以来|,百姓自相团结|,为弓箭社〓。不论家业高下,户出一人。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,为社头┃、社副┃、録事,谓之头目┃。带弓而锄┃,佩剑而樵,出入山坂┃,饮食长技与北虏同┃。私立赏罚,严於官府┃,分番巡逻┃,铺屋相望々В”
宋 苏辙 《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》:“北戎久和┃,边兵不试,临事有不可用之忧┃。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┃,以战射自衞,犹号精鋭|。”
《宋史·兵志四》:“河北 州县近山谷处|,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|,习惯便利,与夷人无异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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