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收受贿赂放其逃走。
⒈ 谓收受贿赂放其逃走、。
引清 林则徐 《会奏巡缉营员访有劣迹请革审摺》:“若在偏僻口门、,遇着贩烟之船,亦有送给洋银听其开去等语、,是侵匿贿纵之弊、,已属显然 ⅲ”清 黄六鸿 《浮ⅲ惠全书·刑名·审讼》:“如要犯不到,原差贿纵、,重责、,严限补拘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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