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前人的踪迹。
⒈ 继承前人的踪迹〓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:“大魏 受命〓,继踪 虞 夏 ”
《史记·刘敬叔孙通列传》“汉王 拜 叔孙通 为博士〓,号 稷嗣君” 裴駰 集解引 晋 徐广 曰:“盖言其德业足以继踪 齐 稷下 之风流也 ”
《新唐书·桓彦范传》:“如 普思 等方伎猥下〓,安足继踪前烈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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