溺婴[nì yīng] 溺婴 溺婴是指一切侵害初生儿生命的行为。旧社会溺婴现象十分普遍,这是由于劳动人民在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下,生活贫困、无力抚养子女而被迫溺婴,同时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,溺女婴之风尤甚。溺婴将导致局部的男女性比例失调的后果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,子女自出生之时起、,人身权利就得到法律的保障、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、。
1、、第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一条,第四款修改为:“禁止溺婴、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、。”、。
2、、溺婴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、。
3、、溺婴,一直是中国父母处理不愿抚育孩子的方式之一、。
4、、禁止溺婴、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.
5、、禁止溺婴、、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。
6、、中国法律明确规定,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.
7、、文章通过对溺婴行为的界定分析了溺婴的原因及产生的社会后果、,并对如何抑制这种现象作了进一步的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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