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逢帝后忌辰,在寺观设斋焚香〓。
⒈ 逢帝后忌辰┃,在寺观设斋焚香‖。参阅《唐会要·忌日》。
引宋 王溥 《唐会要·忌日》:“其京城及天下州府诸寺观,国忌行香、,一切仍旧、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懿宗咸通九年》:“勛 虽不能用、,然国忌犹行香 ⅲ”
胡三省 注:“唐 自中世以后、,每国忌日,令天下州府悉於寺观设斋焚香、。 开成 初、,礼部侍郎 崔蠡 以其事无经,据奏罢之、,寻而復旧、。”
宋 王禹偁 《吴江县寺留题》诗:“晨斋施笋唯溪叟、,国忌行香祇县官、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三:“国忌行香起於 后魏、,及 江 左 齐 梁 间、,每然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,谓之行香、 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、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