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、。
⒉ 清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|。
⒈ 继承|。
引唐 韩愈 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衡 湘 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 子厚 为师|,其经承 子厚 口讲指画为文词者|,悉有法度可观!?/span>
⒉ 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|。有供事、儒士|、经承三类|。
引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部院衙门之吏,以役分名:有堂吏|、门吏|、部吏、书吏|、知印‖、火房、狱典之别,统名曰经承‖ ”
《荡寇志》第九七回:“富吉 假传内諭,着经承叙牌稿‖,差拘 戴全 之子 戴默待‖,监追凶犯 ”
⒈ 蒙受‖、接受。
引唐·韩愈〈柳子厚墓志铭〉:「衡湘以南为进士者‖,皆以子厚为师‖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,为文词者‖,悉有法度可观‖。」
⒉ 经手承办‖。
引《浮惠全书·卷三·莅任部·考经承》:「经承者,经历其事‖,而承其所行也‖。」
⒊ 职官名‖。清代各部院衙门的官吏统称为「经承」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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