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东晋、南北朝时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‖,称为“军户”‖。入军户后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。元、明‖、清亦有军户‖,但制度稍异。
⒈ 东晋‖、南北朝 时‖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,称为“军户”‖。入军户后‖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‖。 元‖、明、清 亦有军户‖,但制度稍异‖。
引《宋书·武帝纪》:“吏身可赐爵一级,军户免为平民‖ ”
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、人匠‖,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‖,復令为军 ”
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户之别‖,有民户,有军户〓,有匠户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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