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秦始皇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|,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余人|。史称“坑儒”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|、《李斯列传》|。
⒈ 秦始皇 三十五年,以儒生是古非今|,于 咸阳 坑杀四百六十余人|。史称“坑儒”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|、《李斯列传》|。
引汉 王充 《论衡·死伪》:“秦始皇 用 李斯 之议,燔烧《诗》|、《书》|,后又坑儒。”
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上:“始皇 无道……坑儒焚书|,使天下人民不安|。”
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归山》:“无罪而杀|,是坑儒根苗|。”
⒉ 阬儒:秦始皇 三十五年|,以儒生是古非今|,于 咸阳 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,史称“阬儒”‖。
引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“燔《诗》《书》‖,杀术士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今 新丰县 温汤 之处号 愍儒乡,温汤 西南三里有 马谷‖,谷之西岸有阬‖,古老相传以为 秦 阬儒处也 ”
《后汉书·申屠传》:“昔 战国 之世‖,处士横议,列国之王‖,至为拥篲先驱‖,卒有阬儒烧书之祸 ”
⒈ 活埋儒生‖。
引汉·孔安国〈书经序〉:「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,焚书坑儒‖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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