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‖。
⒉ 火耕之田。
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┃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昆虫未蛰┃,不以火田| ”
《尔雅·释天》:“火田为狩?!?/span>
⒉ 火耕之田┃。
引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往者东南草创人稀┃,故得火田之利。”
唐 白居易 《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》:“吏徵鱼户税┃,人纳火田租┃。”
⒈ 用火烧草木而田猎┃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「昆虫未蛰┃,不以火田々В」
⒉ 用火烧杂草树木来充作肥料的耕地┃。
引《晋书·卷二六·食货志》:「往者东南草创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┃々В」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