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。
⒉ 火耕之田。
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|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昆虫未蛰〓,不以火田 ⅲ”
《尔雅·释天》:“火田为狩、。”
⒉ 火耕之田、。
引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往者东南草创人稀、,故得火田之利 ⅲ”
唐 白居易 《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》:“吏徵鱼户税、,人纳火田租、。”
⒈ 用火烧草木而田猎、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「昆虫未蛰、,不以火田 ⅲ」
⒉ 用火烧杂草树木来充作肥料的耕地、。
引《晋书·卷二六·食货志》:「往者东南草创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、 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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