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勾销作废。
⒈ 勾销作废〓。
引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四:“﹝ 颜巽 ﹞自是豪猾益甚,以药涂盐钞而用‖,既毁抹,赂主者浸洗之,药尽而钞不伤,虽老于其事者,不能辨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十三·私债》:“民间私借钱债,验元借底契,止还一本一利。其间虽有续倒文契、,当官毁抹、,并不准使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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