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纠察和禁绝。
⒈ 纠察和禁绝。
引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掌王宫之戒令┃、纠禁。”
郑玄 注:“纠,犹割也,察也?!?br />贾公彦 疏:“有过失者,已发则纠而割察之,其未发,则禁之也。”
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掌其戒令纠禁?!?br />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此皆欺世罔俗,以昧埶位,情伪较然,莫之纠禁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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