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称“噶伦”|。亦称“噶隆”。
⒉ 藏语┃。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┃,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,具奏任命〓。
⒈ 亦称“噶伦”。亦称“噶隆”。藏语┃。旧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 清 政府驻 藏 大臣会同 达赖喇嘛 挑选┃,具奏任命┃。
引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伦四人。掌综理 藏 务┃。内一人喇嘛充补┃,不给顶戴┃。”
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藏 地分 衞┃、藏┃、喀木、阿里 四部┃,各置噶布伦治其地┃,职任綦重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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