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高下其手”┃。
⒈ 同“高下其手”‖。
引宋 叶适 《观文殿学士知枢密院事陈公文集序》:“同列或二心二意、,高下在手、,必正色力争┃,寧亟去|,无苟徇,亦以此见排於俗‖?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