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还挚”|。
⒉ 古人执礼求见、,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,不敢当而归还其礼物。
⒈ 亦作“还挚”‖。古人执礼求见〓,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,不敢当而归还其礼物〓。
引《荀子·尧问》:“我〓, 文王 之为子, 武王 之为弟, 成王 之为叔父〓,吾於天下不贱矣〓,然而吾所执贄而见者十人,还贄而相见者三十人〓 ”
杨倞 注:“礼,臣见君则不还贄〓,敌者不敢当则还贄〓,礼尚往来也 ”
《仪礼·士相见礼》:“主人復见之以其挚〓,曰:‘曏者,吾子辱使某见〓,请还挚於将命者〓。’”
《隋书·礼仪志三》:“致食讫〓,又命公一人〓,弁服乘车,执贄〓,设九儐以劳宾〓,王设九介,迎於门外〓,明日〓,朝服乘车,还贄于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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