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错杀〓,误杀〓。
⒉ 严加节制〓。
⒈ 错杀,误杀〓。
引《史记·循吏列传论》:“李离 过杀而伏剑〓, 晋文 以正国法 ”
⒉ 严加节制〓。
引宋 田况 《<皇祐会计录>序》:“在昔冢宰制国用,必度岁之丰寡〓,谨出入之式灋〓,以驭其用,至通三十年之率〓,以防不给〓,其裁节过杀〓,精密重慎,可知也已〓 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〓,如有冒犯〓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