赘子 《汉书.严助传》:“间者〓,数年岁比不登〓,民待卖爵赘子取接衣食〓。”颜师古注:“如淳曰:‘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〓,名为赘子〓,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’赘〓,质也。一说〓,云赘子者〓,谓令子出就妇家为赘婿耳 ”
淮南习俗穷苦人家卖子与人为奴婢,称为「赘子」。若三年不能赎,即永为奴婢。一说赘子,即赘婿。
《汉书.卷六四上.严助传》:「数年岁比不登,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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