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。
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┃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玉作六瑞┃,以等邦国: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┃,侯执信圭┃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┃,男执蒲璧┃。”
郑玄 注:“镇┃,安也┃,所以安四方;镇圭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┃,圭长尺有二寸┃。公,二王之后|,及王之上公|。双植谓之桓;桓,宫室之象|,所以安其上也|;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,圭长九寸|。信当为身|,声之误也;身圭|、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|,文有麤縟耳,欲其慎行以保身|;圭皆长七寸|。穀所以养人,蒲为席所以安人|;二玉盖或以穀为瑑饰|,或以蒲为瑑饰;璧皆径五寸|。不执圭者|,未成国也!?br />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成六瑞|。”
郑玄 注:“瑞|,信也|。皆朝见所执,以为信‖ ”
⒈ 古代王、公‖、侯‖、伯、子‖、男诸侯于朝聘时所持的六种玉制信符‖,以别尊卑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「以玉作六瑞‖,以等邦国‖,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‖,侯执信圭‖,伯执躬圭‖,子执谷璧,男执蒲璧‖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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