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复归于朴实‖、淳正。
⒈ 复归于朴实‖、淳正‖。
引明 王守仁 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先生曰:‘子以明道者,使其反朴还淳‖,而见诸行事之实乎‖;抑将美其言辞,而徒以譊譊於世也‖?’”
明 归有光 《送许子云之任分宜序》:“尝愿天子与二三大臣‖,留意郡县,慎择守令‖,庶几有反朴还淳之渐‖。”
亦作“反正还淳”‖。 明 李诩 《戒庵老人漫笔·张罗峰》:“今乃人人侈用‖,一变至此,诚不可不反正还淳‖ 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〓,如有冒犯〓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