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废弃、。
⒉ 免职。
引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乃詔 迁 用 邓平 所造八十一分律历、,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 ⅲ”
⒉ 免职、。
引宋 王安石 《谢提刑启》:“叨备一官,甫更三岁、,不时罢废、,实赖全安 ⅲ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四:“睢ⅲ皇帝 斥其诞妄, 吴 遂罢废、 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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