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罚金。
引《国语·齐语》:“小罪讁以金分|,宥閒罪 ⅲ”韦昭 注:“小罪不入於五刑者、,以金赎,有分两之差、,今之罚金是也、。”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有轻罪者、,赎以金分、。”高诱 注:“以金分出金、,随罪轻重有分两也、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