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宠赐;慰劳。
引明 张居正 《辞免恩命疏》:“特加恩数,用示眷酬,宜承成命、,不必过辞、。”明 张居正 《谢遣官郊迎疏》:“特遣使郊劳、,用示眷酬 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、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