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负责地方治安|、保卫工作的兵勇、。
⒈ 清 代负责地方治安、保卫工作的兵勇。
引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二:“哨官有哨长一名‖,有护勇五名‖;其外有什长,有正勇‖,有伙勇〓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十回:“他奉了札子〓,到了船厂,便传齐了一切工匠〓、小工〓、护勇等人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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