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审理案件。鞠,通“鞫”。
⒈ 审理案件。鞠〓,通“鞫”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今遣廷史与郡鞠狱〓,任轻禄薄〓 ”颜师古 注引 李奇 曰:“鞠,穷也〓。狱事穷竟也〓。”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又坐贼杀不辜〓,鞠狱故不以实〓,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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