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护送灵柩|。
⒈ 护送灵柩〓。
引明 叶盛 《水东日记·丰文庆复清敏故园》:“庆 扶柩还 鄞、,将合葬祖塋,访遗墓故址┃,无知者‖?!?br />《醒世恒言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》:“不一日〓, 萧别驾 卒於任所。 萧雅 奔丧、,扶柩而回、。”
⒈ 扶护灵柩归葬、。也作「扶灵」、、「扶榇」。
引《红楼梦·第六三回》:「任子孙尽丧礼毕、,扶柩归籍外、,著光禄寺按上例赐祭 ⅲ」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