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夺适”。
⒉ 封建社会君位世袭、,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、,谓之“夺嫡”。
⒈ 亦作“夺适”、。封建社会君位世袭、,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,谓之“夺嫡”、。
引《汉书·梅福传》:“诸侯夺宗、,圣庶夺适 ⅲ”
颜师古 注:“适读曰嫡、。”
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初、,帝爱 琅玡王 裒、,将有夺嫡之议々В”
《宋史·英宗纪赞》:“彼 隋 晋王 广┃、唐 魏王 泰 窥覦神器,矫揉夺嫡┃,遂啟祸原┃。”
⒈ 以庶子身分夺取嫡长子的继嗣地位┃。也作「夺适」┃。
引《晋书·卷六五·王导传》:「初,帝爱琅邪王裒┃,将有夺嫡之议┃,以问导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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