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崇奉道教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,并配以品秩‖。谓之“道阶”。
⒈ 宋 代崇奉道教┃,官府给道士分等分级,并配以品秩┃。谓之“道阶”┃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政和 四年春正月,置道阶品秩┃,凡二十六等┃。”
宋 周煇 《清波别志》卷中:“政和 四年┃,詔置道阶┃,自六字先生至鉴义,凡二十六等┃,崇奉道教┃,其权舆於此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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