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杀饷者而夺其食物。饷、,用食物等款待〓。
⒈ 谓杀饷者而夺其食物〓。饷,用食物等款待。参阅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|。
引《书·仲虺之诰》:“乃 葛伯 仇餉、,初征自 葛〓 ”
孔 传:“葛伯 游行,见农民之餉於田者,杀其人〓,夺其餉〓,故谓之仇餉。仇〓,怨也〓。”
《说郛》卷五六引《安雅堂酒令》:“要其有酒食〓, 葛伯 遂夺之〓。善哉先师言,仇餉岂虚辞〓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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