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给予降职处分‖。
⒈ 给予降职处分。
引《新唐书·卢怀慎传》:“窃见内外官有賕餉狼藉┃,劓剥蒸人┃,虽坐流黜|,俄而迁復〓,还为牧宰,任以 江、淮┃、岭 ┃、磧,粗示惩贬┃,内怀自弃┃,徇货掊貲┃,讫无悛心々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┃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┃,请联系我们删除┃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