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遗失‖。
⒉ 遗漏‖。
⒈ 遗失。
引唐 李靖 《李卫公问对》卷上:“诸拾得阑遗物‖,当日送纳虞侯者‖,五分赏一 ”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:“阑遗之物〓,揭於门外,牓以物色〓,期年没官 ”
宋 李纲 《与向伯恭龙图书》:“当于事定威行之后〓,置一官司,出文榜〓,立限期〓,俾得阑遗之物一钱以上并自陈纳。过期因事彰露〓,为人告发〓,并置之法 ”
⒉ 遗漏〓。
引《元史·世祖纪五》:“括诸寺阑遗人口 ”
《元史·世祖纪八》:“辛巳〓, 大都 立 蒙古 站屯田,编户岁输包银者及 真定 等路阑遗户〓,并令屯田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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