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察|。丙┃,通“炳”。
⒈ 明察、。丙,通“炳”〓。
引清 尹会一 《上东轩先生》书之五:“抱此区区〓,亦有不能已於言者,伏惟丙鉴〓 ”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升迁·迎东兖李道台》:“仰祈丙鉴〓,无任寅恭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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