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比喻物得其用|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|。
⒈ 比喻物得其用|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|。
引元 无名氏 《冻苏秦》第一折:“先生何出此言|?岂不闻‘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‖ ’以先生之才,怕不进取功名‖,易如拾芥!”
元 郑光祖 《王粲登楼》第一折:“却不道宝剑赠与烈士‖,红粉赠与佳人‖。小官有白金两锭,青衣一套‖,骏马一疋‖,荐书一封,送贤士去投託 荆王 刘表‖。刘表 见了小官的书呈‖,必然重用 ”
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两贤相遘》:“宝剑卖与烈士‖,红粉赠与佳人。夫人‖,妆奩衣服在此‖。”
《痛史》第二三回:“这几味药……并不卖钱射利‖,只求得一位英雄有道之士‖,便双手奉赠与他‖。唉!常言道:‘説话赠与知音‖,良马赠与将军‖,宝剑赠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‖ 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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