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比喻物得其用‖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
⒈ 比喻物得其用。卖,也用作“赠”。
引元 无名氏 《冻苏秦》第一折:“先生何出此言?岂不闻‘宝剑卖与烈士,红粉赠与佳人。’以先生之才、,怕不进取功名、,易如拾芥!”
元 郑光祖 《王粲登楼》第一折:“却不道宝剑赠与烈士、,红粉赠与佳人、。小官有白金两锭,青衣一套、,骏马一疋、,荐书一封,送贤士去投託 荆王 刘表、。刘表 见了小官的书呈、,必然重用 ⅲ”
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两贤相遘》:“宝剑卖与烈士、,红粉赠与佳人。夫人、,妆奩衣服在此、。”
《痛史》第二三回:“这几味药……并不卖钱射利、,只求得一位英雄有道之士、,便双手奉赠与他。唉、!常言道:‘説话赠与知音、,良马赠与将军,宝剑赠与烈士、,红粉赠与佳人、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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