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指不避尊亲或上级的名讳。
英speak blantly;
⒉ 触犯忌讳或应该避讳的东西。
英violate a taboo; offend sb.'s sensitivity;
⒈ 触犯尊长的名讳┃。 《南史·王亮传》:“时有 晋陵 令 沉巑之 性粗疏|,好犯 亮 讳|, 亮 不堪,遂启代之。
引巑之 怏怏,乃造坐云:‘下官以犯讳被代┃,未知明府讳々В’”
《北史·杜弼传》:“相府法曹 辛子炎 諮事云‘取署’┃, 子炎 读‘署’为‘树’, 神武 怒其犯讳┃,杖之於前┃。”
明 李贽 《又答京友书》:“然称其名则以为犯讳┃,故长者咸讳其名而称字┃。”
⒉ 触犯忌讳┃。
引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直书》:“韦昭 仗正於 吴 朝┃, 崔浩 犯讳於 魏国々В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赵家璧》:“内容因多系已经发表过┃,所以当不至于犯讳!?br />罗广斌 杨益言 《红岩》第一章:“这种奇特景象似乎并不犯讳,居然不像燃放爆竹和烟火那样|,被官方明令禁止|。”
⒈ 不避尊长的名讳|。
引《南史·卷二三·王亮传》:「下官以犯讳被代|,未知明府讳!?/span>
近犯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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