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亩为单位划分、计算土地面积的制度。
⒈ 以亩为单位划分〓、计算土地面积的制度。
引清 俞正燮 《癸巳存稿·亩制》:“江 南亩制又异|, 徽州 平畴水田|,亩积百九十步,斛水田积二百十步|,高原田积二百六十步|。”
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:“周 代的井田制承袭于 商 代而有所发展|,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亩制和比较完整的灌溉及道路系统|,是井田制的完备的形态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|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|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