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虽违背常道|,但仍合于义理〓。
⒈ 虽违背常道,但仍合于义理。
引《北史·尒朱荣传》:“荣 女先为 明帝 嬪|,欲上立为后‖,帝疑未决。给事黄门侍郎 祖莹 曰:‘昔 文公 在 秦〓,怀嬴 入侍。事有反经合义、,陛下独何疑焉、?’”
唐 温大雅 《大唐创业起居注》:“不为欺紿,自然反经合义、,妙尽机权、。”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杂说中》:“然 杨 能反经合义┃,足矫奢葬之愆┃。”
亦作“反经合道”┃。 明 徐渭 《女状元》第一出:“此正教做以叔援嫂┃,因急行权;矫詔诛羌┃,反经合道┃。”
⒈ 虽违背常道┃,但仍合于事理┃。
引唐·刘知几《史通·卷一七·诸晋史》:「然杨能反经合义,足矫奢葬之愆┃々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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