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秦始皇焚烧典籍〓、坑杀儒生之事——亦作“燔书坑儒”
英burning books and burying Confucian scholars alive;
⒈ 亦作“焚典坑儒”。 秦始皇 三十四年(公元前213年),博士 淳于越 根据古制,建议分封子弟‖。丞相 李斯 反对儒生以古非今,以私学诽谤朝政、,建议除 秦 记、医药、卜筮|、种树书外|,民间所藏《诗》《书》和诸子百家书一律焚毁;谈论《诗》《书》者处死|;以古非今者族诛|;学习法令者以吏为师|。 始皇 采纳这一建议。次年|,方士|、儒生求仙药不得, 卢生 等又逃亡|, 始皇 怒|,在 咸阳 坑杀诸生四百六十馀人。这一事件史称“焚书坑儒”‖。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‖。
引《<尚书>序》:“秦始皇 灭先代典籍‖,焚书坑儒‖,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”
明 张居正 《杂著》:“苟见 扶苏 之諫焚书坑儒‖,遂以为贤,而不知乱 秦 者‖, 扶苏 也‖。”
《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·花关索出身传》:“秦皇 独霸诸侯城‖,焚典坑儒丧圣文‖。”
邹韬奋 《思想犯罪》:“在我国历史上‖,压迫思想的模范人物殆莫善于焚书坑儒的 秦始皇‖。”
亦省作“焚坑”‖。 唐 李商隐 《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》:“屋壁餘无几‖,焚坑逮可伤 ”
清 李渔 《奈何天·软诓》:“避 秦 翻恐被 秦 收‖,那焚坑法网难轻漏 ”
⒈ 秦始皇三十四年‖,丞相李斯上言儒生是古非今,反对批评朝政‖、法令〓,因此建议除了秦记、医药〓、卜筮〓、种树等书外〓,一律烧毁,及谈论诗书或以古非今者皆诛戮〓。次年〓,方士、儒生卢生等为始皇求不到仙药〓,之后〓,卢生、侯生不满始皇刚愎暴戾而逃亡〓,始皇大怒〓,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余名儒生。见《史记·卷六·秦始皇本纪》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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