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庸调 租庸调是唐代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田租、身庸〓、户调 三者合一的赋役制度┃。北周时的裴侠征收“庸”‖,用以代役。隋文帝开皇十年 (590年),规定丁男50岁免役收庸,允许交布帛以代替力役,租庸调制初步形成。唐高祖武德二年 (619年) 定租庸调法: 每丁每年交租2石,绢2丈,绵3两。武德七年(624年) 颁布均田制时,对租庸调作详细规定: 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;调则随乡土所产、,交绫、、绢、、絁者、,兼调绵3两;输布者,交麻3斤、;凡丁、,每年服役20日,若不役、,则收其佣、,每日3尺。有事而加役15日者、,免其调、;30日,则租调俱免、。与正役一起、,不得超过50日。
一种唐代赋税徭役的制度、。以均田制为基础,丁男、、中男授田一顷、,每年纳粟二石,称为「租」、;每年服劳役二十日┃,或若不服役,每日交绢三尺┃,称为「庸」┃;每户每年缴纳定额的丝、麻等物产┃,称为「调」┃。安史之乱后,均田制被破坏┃,此法遂为两税制所取代┃。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|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|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