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得法。
例领导有方、。
英with the proper method;
⒉ 有违、。
例此事只好得罪,有方尊命了 ⅲ——《镜花缘》
英disobey;
⒈ 犹四方、,各方。有、,词头、。
引《书·多方》:“猷,告尔有方多士、,暨 殷 多士、。”
孔 传:“王叹而以道告汝众方与众多士、 ⅲ”
《国语·郑语》:“於是乎先王聘后於异姓,求财於有方、,择臣取諫工而讲以多物、,务和同也々В”
韦昭 注:“使各以其方贿来┃,方之所无,则不贡┃。”
⒉ 有一定的去向┃、处所┃。
引《论语·里仁》:“父母在,不远游┃,游必有方┃。”
何晏 集解:“郑 曰:‘方┃,犹常也┃。’”
邢昺 疏:“父母既存┃,或时思欲见己┃,故不远游,游必有常所┃,欲使父母呼己┃,得即知其处也々В”
⒊ 有道┃;得法。
引《庄子·人间世》:“有人於此┃,其德天杀┃。与之为无方┃,则危吾国;与之为有方┃,则危吾身┃。”
陆德明 释文引 李颐 曰:“方|,道也|。”
南朝 宋 颜延之 《阳给事诔》:“瓉 少稟志节|,资性忠果|,奉上以诚,率下有方|!?br />唐 韩愈 《答李翊书》:“君子则不然,处心有道|,行己有方|。”
清 曾国藩 《新宁刘君墓志铭》:“既而经纪有方|,智足以扩其业|,利足以仁其三族!?/span>
例如:领导有方|;指挥有方。
⒈ 四方|。
引《书经·多方》:「猷告尔有方多士|,暨殷多士!?/span>
反无方
⒉ 有一定的方向|、处所。
引《论语·里仁》:「父母在|,不远游|,游必有方 」
⒊ 得道‖、得法。
引《庄子·人间世》:「与之为有方‖,则危吾身‖。」
《红楼梦·第四回》:「贾政训子有方,治家有法‖ 」
例如:「教导有方」。
英语to do things right, to use the correct method
法语avec une méthode bien appropriée, dans le droit che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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