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同“旷瘝”〓。
⒈ 同“旷瘝”。
引宋 王安石 《谢赐元丰敕令格式等表》:“在昔讨论|,尝负旷癏之责‖;于今尊阁‖,更知被受之荣 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